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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 引 號:000014349/2025-05362 | |
發文字號:武政發〔2025〕5號 | 發文時間: |
發文機關:武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| 主 題 詞: |
標 題:武鄉縣人民政府關于武沁鐵路安全保護區劃定的通告 | |
主題分類: | 發布日期:2025-03-04 |
為加強鐵路運輸安全管理,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,根據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639號)及山西省人民政府相關規定,縣人民政府決定自即日起,劃定我縣行政區域內武沁鐵路線路兩側規定范圍內為安全保護區,現將保護區范圍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:
一、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范圍,從鐵路線路路堤坡腳、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(含鐵路、道路兩用橋)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:
(一)城市市區鐵路為8米;
(二)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鐵路為10米;
(三)村鎮居民居住區鐵路為12米;
(四)其他地區鐵路為15米。
二、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劃定,不涉及土地權屬的變更,僅作為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埋設標樁和實施安全管理的依據。
三、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后,鐵路建設單位或鐵路運輸企業應當進行勘界,繪制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平面圖,并根據平面圖設立標樁。鐵路沿線有關單位、組織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。
四、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內,除必要的鐵路施工、作業和搶險活動外,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建造建筑物、構造物,不得擅自進行取土、挖砂、挖溝、采空作業或者堆放、懸掛物品,禁止燒荒、放養牲畜、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植物,禁止排污、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。
五、在鐵路沿線從事生產、生活或者其他活動的,應當遵守《鐵路安全管理條例》和《山西省鐵路安全管理辦法》的相關規定。
六、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通告。
武鄉縣人民政府
2025年3月4日
(此件公開發布)